关于
连带责任担保人之变更事宜,普遍认为无法实现"永久变更"这一概念。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任何形式的
担保人变更均须得到债权方的同意方可生效。
倘若原担保人具备法定的
免责事由,如
担保期限已届满或主合同变更未经其书面同意等,虽有可能解除其
担保责任,然而这种改变并非出于主动意愿,而是依法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
同时,如存在新担保人自愿承接担保责任,且获得
债权人的批准同意,则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变更目的",但是否能使得原担保人完全摆脱法律义务,仍需依据个案情形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认定。
总而言之,在此类变更加工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并且需紧密关注与债权人间的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