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达之状况下,提
起诉讼一方所需负担之
律师费用须由负责聘请该名律师者自行担负。
然而,在此类特定情况之中,譬如当双方法定协议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又或在法律
法规中有明文规定,诸如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不正当竞争案件等,
胜诉方有权要求
败诉方承担其合理的律师费用。
此外,若涉及劳动仲裁案件,
劳动者胜诉后,其所支付的
律师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简而言之,一般原则为“谁聘请律师,谁承担费用”,然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则可能由对方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