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雕刻或
伪造公司、企业、政府机构及非盈利组织等特定主体的公章者,有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这一罪行主要是针对那些未经授权而擅自伪造上述特定主体公章的
行为人。
这种
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相关单位的正常运作与声誉,同时也对社会
公共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雕刻或
伪造公章的行为,原则上都将被视为构成了本罪。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罪犯的
量刑标准通常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责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时,必须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