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阶段,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男方通常无权
主动提出离婚诉求,除非女方有明确意愿或经由人
民法院认定存在必须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特殊情形。
若男方违反此规定强行发起
离婚诉讼,女方有权首先请求法院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
至于
财产分割问题,女方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可尝试争夺
夫妻共同财产中更为优厚的份额,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经济资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充分考虑到女方在哺乳期的特殊需求与状况,在进行财产分割时给予其适当的照顾。
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将跟随母亲生活,女方有权向男方索取相应的
抚养费用。
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决定。
此外,若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承担了过多的家庭责任,她还有权申请
离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