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进行
离婚手续办理时,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的是“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子女享有充分的法律保护”这一基本原则。
针对两岁以下的孩童,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跟随母亲继续生活。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任一状况,他们也可以选择随父亲生活:一、母亲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二、母亲虽然具备
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责任,而父亲则希望子女能跟随着他生活;三、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对于两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有权提出让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但其中一方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优先考虑:一、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二、子女已经跟随其生活了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三、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四、子女跟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益处,而另一方却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做出决定前应当充分考虑他们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