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程序中的变更
子女抚养权事宜,尽管法律并未对此进行详细的年龄界定,然而通常情况下,对于两岁以下的幼童而言,法院通常将他们判给其母亲作为主要
监护人。
而对于年满两岁至八岁的儿童而言,法院将对双方父母的育儿能力与
抚养条件予以全面考量,并根据保障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进行最终的裁决。
至于已超过八岁的孩子,法院则应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若您希望重新获得子女的
抚养权,您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例如身患严重疾病、虐待孩子、未能履行抚养责任等等,或者是您自身的抚养条件已经出现了重大且有利的转变,这将更加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法院
提出诉讼的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