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构成
工伤情形之后,
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关待遇主要涵盖了以下六个主要方面:首先,是
医疗费用部分,这其中包括诸多项目如诊断费、用药费以及住院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等,这些均需遵循工伤保险提供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
这些费用将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并进行支付;其次,是
停工留薪期工资部分,即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的时间节点进行发放;再者,就是
护理费用部分,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员工来讲,如果他们在停工留薪期间有护理需求,那么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笔费用;接下来,关于
伤残津贴来说,如果员工被评定为一至四级
伤残程度,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但需要退出工作岗位,同时也能享受到相应的伤残津贴;第五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比例会根据员工伤残的级别来进行相应调整;最后,在员工取消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雇佣关系的时候,会根据当地的地区
法规来享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待遇计算方式和金额,将会受到地区差异、工资水平、
伤残等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