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重婚犯罪的司法审理过程当中,尽管当事者所出具的谅解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然而,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仍然会全面且深入地综合各种相关要素进行深思熟虑。
谅解书固然可以作为给被告人
减轻处罚的一种重要依据,然而,却并不足以成为决定被告人是否能够获得减轻处理的唯一关键性因素。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重婚罪的罪犯,通常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倘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谅解书这样的有利
证据,那么法院在法定的
量刑范围之内,确实有可能对被告人予以适当的从轻处理。
然而,在此之外,法院还需要考虑诸如重婚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该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以及被告人在整个事件中的认罪悔过表现等等诸多因素。
如果重婚行为本身的情节较为轻微,再加上有谅解书这样的有利证据,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将量刑方式接近于法定的量刑下限。
但是,如果重婚行为的恶劣性质非常明显,即使有谅解书存在,那么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也绝对不会对此类罪犯过于宽容。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最终的量刑结果必须要由负责审理的法院,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由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后,以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