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交警有责任在特定的期限之内发布事故
认定书。
如果在十日的时限过去后仍然没有收到事故认定书,首先建议您去了解相关原因。
若交警存在无正当理由地拖延行为,您完全有权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此来催促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就法律的层面来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检查的交通事故,应该在勘查现场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如果涉及到检验或者鉴定的环节,则应该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当天开始计算,五个工作日后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在此之前,您可以先明确自己所面临的情况是否涉及到检验或鉴定这两种可能性,如若并非如此,那么您便可以采取更加规范的方式来维护和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