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如需前往外地,必须向负责执行相关法律程序的机构报备,具体来说就是向作出
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抑或人民检察院,详细告知出行路线、联络方式以及出行的具体目的等信息。在获得相关审批许可之前,执行机关将会对此类人员的出行状况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析。若被告人未能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而私
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地区,则应保持活动状态的开放与透明,并未针对此种行为进行处理。此时已缴纳的
保证金将可能面临部分或完全地扣除,此外还将依据
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责令
当事人做出深刻反思文章、重新交纳保证金、寻找保
证人提供
担保、实施
监视居住或采取
刑事拘留等多种手段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