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过程中,缺乏充分的
证据将会酿成无数不良的后果。从
刑法上来看,倘若
公诉机构所提供涉及判定某项
犯罪的相关证明资料不全,有可能引发被告人未被判有罪责并受到惩戒,甚至某些事例可能将被迫
撤诉或者被宣判为无罪。在民商法司法实践中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果原告诉求权利的证据缺陷明显,那么他便可能面临
败诉的巨大威胁,其
申诉请求也无法得到应有的司法认可,同时还要承担起与此相应的
法律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方面也有类似问题,若行政机关在实施
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提出的证据不甚充分,则该行政行为很容易被撤销,或是被认定为
非法行为。简而言之,证据乃是界定事实真相、引用法律规则的基石,缺乏足够的证据无疑会使主张难以站稳脚跟,从而影响到
法律关系的确立以及
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