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即将期满之际,执行机构应当于期限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做出决定的机构,以便其能够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
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若该案件已顺利完成侦查工作,并且需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那么取保候审将自动解除,公安机关将会通知
犯罪嫌疑人办理相关的解约手续,同时将
保证金如数退还。然而,如果案件仍然处于侦查阶段,且尚未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应依法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向被取保候审对象和相关单位开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他们。当被取保候审人收到通知后,应凭借此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我们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
法规程序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