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逮捕后案件的进度问题,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普遍而言,倘若四个月内案件仍未正式
开庭审理,这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所致:1)案件情况错综复杂,导致取证及审查工作未能如期完成;2)有必要进行
退回补充侦查以完善
证据链;3)因各种突发或
不可抗力的因素耽误了处理流程。在整个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在调查完毕后通常会将
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然而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不充分,他们有权决定退回补充侦查,这也会对审理时间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法院接手案件后同样需视案件数量与性质等因素来安排开庭日期。然而,在期限到达法定时限之前,您有权向相关部门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此时,寻求法律执业者的支持将会有助于您更有效地追踪案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