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担任案件
代理职责期间,拥有按照律
法规定,主动索要并查阅与案件事务相关的全部
案卷资料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必然遵循着严谨的程序规划及相关规定的约束。
就
刑事诉讼案件而言,辩方律师自检察院启动对案件进行
审查起诉之工作日期起,便可有权查阅、摘录及复制该案全程的所有案卷材料。
而在
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则有权根据案情发展的需求,向法院提交调取相关案卷资料的申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律师所享有的案卷调取出借权并不具有绝对性。
例如,当案卷中所涉内容涉及国家保密信息、商业敏感信息或
个人隐私等领域时,其出借或许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并且在调取及运用案卷资料的整个流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及行业道德准则,坚决禁止泄露相关的机密信息,如若违反此项规定,可能将要承受相应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