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满十五周岁者被归类为限制
刑事责任年龄群体。
然而,针对犯有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以及投掷危险物质这些极其恶劣罪行的年
轻罪犯,即使其
未满十八周岁,也须对其所
犯罪行负责,但是在
量刑时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在民事领域中,十五周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者,其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及心智发展水平相当的合法经济活动,对于其他涉及到财产义务、权利和
合同效力的重要事项,则须接受其法定
代表人的
代理或经得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与认可方能做出决定。
至于
行政责任,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未成年人所犯何种具体的
非法行为,他们都可能承受相应的
行政处罚。
但在执行时会依据其
违法行为的程度以及行为背后的因果关系,结合其
当事人的年龄及认知能力等多重因素,适当给予从轻或减轻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在赋予青少年以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上,国家法律倾向于将其个人年龄及认知能力等多重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