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必须满足若干特定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存在未签署有效的
仲裁协议的情况;其次,如裁决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规定范畴或者
仲裁委员会缺乏进行相关仲裁的权力;再次,仲裁庭的构成以及
仲裁程序中是否出现了法定程序
违法的问题;此外,如果裁决的依据是
虚假的
证据;同样,如果被申请人故意隐藏了可能对公正裁决产生深远影响的证据,最后,当
仲裁员在处理特定案件时涉及索要贿赂、
滥用职权、做出有失公允的裁决等不当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进行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对于这类申请的审查极其认真严肃,仅当存在确凿无疑的上述法定情形之时,方能够通过其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