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方式往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雇佣方超过三个月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给
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
经济补偿时,劳动者便拥有了单方面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权利;其次,即便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雇佣方亦可行使主动权,解除此项协议,但在此之前若劳动者已经依照规定忠实履行其竞业限制的义务,雇佣方应当对此另行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款;而且,通过双方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样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方法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时可能会受到地域性法律
法规差异及合约详细条款设定影响而有所区别。
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书面凭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