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实施满37日时限之日,倘若有关
证据得到证实无懈可击,检察院往往应依法作出
批准逮捕的
诉讼决定。
而
逮捕作为一项相对激烈的
强制措施,需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特定门槛要求。
在此37日内的时间段中,检察机关将对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进行严肃的核实与检验。
假如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表明
犯罪嫌疑人为罪行明确,并且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或者更重的
刑罚,同时,通过采取提供
担保人保证、实施人身监禁等措施已经无法有效预防嫌疑人再次作出危害社会行为的可能性,管理员将有极大可能批准逮捕。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证据的确凿性并不具有绝对性,需要我们在兼顾
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深入的评估。
有时候,即便是有部分证据能够支持指控,但是若存在证据缺陷或者案件实际情况相对复杂多变,那么检察院也有可能出于种种原因拒绝批准逮捕关押。
总而言之,是否应当批准逮捕关押,最终还是必须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及其内在
法律关系,以及相关证据是否充分、质量如何来做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