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签署的合约中未能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并非不可行,但是这样做却潜藏着不小的风险。
合同是双方协商共识、自由意志表达的集中载体,而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如下:所有合约都需明文列出何处能寻找到对
违约行为的约束及相应的责任响应。
然而,当没有任何
违约责任条款被纳入合约之中时,如果其中任意一方发生怠于履行责任甚至严重失职行为时,另一方便会陷入严峻困境——他们将难以精准地解读和掌握具体应如何寻求补偿以及需要支付多大金额作为补偿的依据。
在此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援引法律
法规中的相关条文,要求或提起
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受损方有义务提供
证据证明是由于对方违约行为产生了损失,而
赔偿的额度也应该等于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的总额,这其中自然包括了他们原本可以通过正常履约而获取到的利益。
然而,赔偿的总金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预估或应该预见的可能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此,我们仍强烈建议您在草拟和
签署合同之际,应尽可能细致明确地细化违约责任的要素,以此降低日后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