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服务期限内提出
离职申请时,对于
违约金金额的计算则需依据双方签署的服务期协议条款来加以明确。
通常意义上来说,违约金的上限即到用人单位为此做出的培训投入费用为止。
若用人单位为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平而耗费了具有证明效力的培训资金,并且与劳动者签订了相应的服务期协议,那么一旦劳动者未能遵守服务期契约而主动提前结束
雇佣关系,其就应当根据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比例,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过失行为,例如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待遇等等,那么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选择
辞职的话,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的责任。
总的来说,关于违约金的具体
赔偿金额以及支付方式,都需要结合双方事先约定的内容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估,以作出最终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