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便属于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
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并且,不同地区会依照当地实际状况,在该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上下调整。倘若遇到具体的
法律纠纷或者疑似聚众赌博的情形,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寻求
专业律师提供更深入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