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的
民事赔偿通常涵盖以下方面。其一为
医疗费,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开销来计算,涵盖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其二是
误工费,由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所决定,误工时间以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其三是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其四是
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其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其六是营养费,依据受害人的
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倘若受害人构成伤残,还需
赔偿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具体的计算需参照当地的经济水平及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