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
被申请人通常是实施具体
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你需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某些特殊规定情况下)。
比如,倘若你对某县公安局作出的
行政处罚感到不满,你能够向该县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的市公安局发起行政复议。
要是属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像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向其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
明确被申请人及其对应的复议机关是行政复议的重要环节,必须准确依据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等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