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那代给我爸结婚后盖房子留的一处宅基地 当时经过我们村生产队侯玉生 申保仲 申保印大队干部时凯经手 从机动地找补换的一块宅基地 现在作为我们家的出路来使用 隔壁邻居十来年丈夫死了年年干仗要要回去 此事村里父老乡亲都能证实 。我为了此事不要再恶化找到当年换地的老人做了一份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我们这块地是当年换的 现在还在世的老人都给我拍了视频证明包括按手指印签名 现在隔壁儿子喋喋不休 告我们占用国家土地建房 然而这还不是最过分的 过分的事他家房子都占了我们家这块地皮 由于父母都不懂法律 现希望政府能给我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城管三天两头去我家要拆我的农村房子 我想要个公道 镇政府协商不好这个事 我有证人证词 签字字据 打官司行不行?
[律师回复]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由此看来,祖孙三代居住一处宅基地是不合理,您可依法向村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