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去法院的次数并非有固定标准。
通常情况下,若双方争议较小,
证据充足且满足法律规定的
离婚条件,或许一次
开庭审理后法院就能作出准予
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存在复杂情形,像
财产分割争议大、
子女抚养权归属分歧严重、涉及
家庭暴力取证困难等,就可能需要多次开庭,补充证据以及进行调解等,这也就意味着可能得多次前往法院。
另外,倘若
一审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当事人不服而提起上诉,那前往法院的次数又会增加。
但总体来讲,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状况,少则一两次,多则可能四五次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