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被执行人没有钱财,在
强制执行的程序里,法院会展开多方位的操作。
首先,法院会细致地清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涵盖银行的存款、房产、车辆、
股权等各种财产类型。
要是发现有非金钱性质的财产,或许会对这些财产实施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的举措,以达成债权。
与此同时,法院会把被执行人归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方面的惩戒,限制其进行高消费行为,像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的一等座,以及在星级以上的宾馆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这有助于推动被执行人主动去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地配合法院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察觉到有可以用于执行的财产,就能够及时地告知法院,以便让法院
恢复执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