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的
遗产继承人通常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对遗产进行分配时,通常应做到均等分配。
然而,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一些。
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
比如说,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假如遗产是一套房产,大家可以协商让其中一人拥有该房产,然后由这个人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
经济补偿;要是协商不成,一般就平均分割这套房产。
总之,具体的分配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继承人进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