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
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清晰,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要是合同履行地约定得很明确,那就按约定来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倘若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以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当作合同履行地。
这里的接受货币一方其实就是
出借人。
倘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对管辖法院有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就依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比如说,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某一个特定的法院来管辖,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总之,在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时,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以及
约定管辖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