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倘若双方皆有责任,便按责任比例来分担。若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确定
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
诉讼费用数额。要是原告
撤诉,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且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原本由原告预先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由双方协商进行分担,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在交纳诉讼费用时倘若确实存在困难,能够依照规定向人
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司法救助的话,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足以证明自身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总之,诉讼费的承担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