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案·件
管辖权的问题,根据
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