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
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
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