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一方个人债务

1.6k浏览 帮助1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任何一方因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物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债务、附随在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遗嘱赠与合同中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等等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

此时原则上应当是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不得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是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偿还了个人债务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规定,请求对方偿还。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注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在第三人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夫妻各自所有的,就用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仍然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清偿。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债务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从而影响一方最终分得的财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对待。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就要看该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盐城律师。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一方个人债务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3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8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一方个人债务
一键咨询
  • 156****7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6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88****51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963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74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务?
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共同债务,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离婚也要共同承担。如果本来就是个人债务的,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需要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1浏览 2024-09-16
离婚协议书的债务如何对抗,债权人可否对抗债权人
[律师回复] 离婚债务如何认定、分配,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其中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315浏览
离婚协议对抗共同债务吗
28浏览 2025-03-29
离婚协议上债务能不能对抗债权人
[律师回复] 离婚债务如何认定、分配,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其中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380浏览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对抗债权人
22浏览 2025-05-28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约定原则上是不能对抗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债权人曾明确表示受该约定限制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1浏览 2024-09-20
离婚协议能对抗银行债务吗
17浏览 2025-06-12
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人如何抗辩债务人的抗辩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所谓“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 (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 (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 那么,票据抗辩是绝对的权利吗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票据抗辩与一般的民事抗辩有着很大区别。 首先,在一般的民事关系中,民法上的抗辩,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仍然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而相比之下,票据关系上的抗辩就不能这样随票据背书流通而继续对抗新的持票人。否则,票据就不可能进行流通,持票人不知道其收进的票据是不是有抗辩事由,担心自己的票据权利缺乏保证。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各国都规定了票据抗辩的“切断原则”,又称“票据抗辩的限制”。按照这一原则,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不得对抗该持票人。举例来说明这种关系: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方作为买方签发一张远期票据结乙方。 其后,乙方因对丙方有欠款,又将该票据支付给丙方。在这个过程中,乙方没有向甲方履行交货的义务。甲方作为票据债务人,虽然可以对抗乙方,但其抗辩权不能延及丙方。这就是所谓“抗辩的切断原则”。 但是,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也不能绝对化,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作出例外,这主要是针对某些有恶意行为的持票人与前手人串通来欺诈票据债务人。比如:在上述甲方与乙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中,丙方明知乙方没有能力履行交货义务,或明知乙方不想履行交货义务,而从乙方处取得该张票据,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票据抗辩就同时可以对抗丙方。还比如:持票人明知前手所转让的票据是其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而获得的,而仍接受转让,那么,票据债务人也可以对该持票人进行抗辩。再有一种情况,就是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因未给付对价,该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对前手人有抗辩事由的话,则可以据此来对抗那些无偿取得票据的当事人。
365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30****9451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3****2090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30****1745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