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船舶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乙方因发展其他事业,自愿将金龙188号货船
股权转让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金龙188号货船作价捌拾万元整。双方各持船款肆拾万元整。 三、乙方作股权转让后,甲方应支付股权转让款肆拾万元。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双方约定,甲方须先行支付给乙方贰拾万元,同时,该货船及船上所有物品及备件归属甲方。 五、余款支付条件:按双方约定,甲方所欠乙方余款贰拾万元自2016年起至2018年12月止,全部付清(即2016年归还乙方陆万元,2017年归还柒万元,2018年归还柒万元)。 六、甲方欠乙方余款贰拾万元按年利率1.5分息计算利息,并从2015年6月份开始计息。余款利息按季度还息。 七、如甲方欲出售该货船,甲方应按约定先期归还乙方本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上诉就是船舶股份
转让合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