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闯黄灯那一年停止的问题,可以参考公安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2013年实施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
交通违法、预防
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
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2013年1月6日,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
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