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
诉讼时效因提起
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如果你不停地催款,则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他在
北京居住一年以上,则北京有
管辖权;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