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程序 (一)开发经营立项申请 1、对开发商的要求 一般来讲,房地产开发商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足够的资金; (2)有相应的开发资质等级; (3)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 (4)符合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开发土地的要求 一个开发项目用地,必须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要求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包括对产品价格、市场容量的现状及前景,还包括对开发方案、开发规模选择的分析,以及对
拆迁户数及其补偿情况,劳动力安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说明。选址的条件分析,包括地形、地质、地貌、水文、位置及社会经济状况,需要场地总面积和总平面草图、配套建设,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排水及污水处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总之,要求用地各个方面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3、立项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在进行项目申请时,要向土地规划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提交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 (1)
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的开发资质等级; (3)
公司章程; (4)公司验资报告及股东
出资证明; (5)
经营许可证;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开发经营项目审批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要经过工商、税务、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及城管、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供电供水等部门,因为房地产开发涉及面很广,是一个系统,因此要求各部门互相支持、协调。一个项目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开发商本身又
符合条件,一般是能够获得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