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伤待遇劳动仲裁裁决书

3.4k浏览 帮助33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1、一裁终局的情形下,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


2、非一裁终局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超过十五日不提起诉讼的,该裁决书才发生效力。


3、对于生效的裁决书,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


综上,是关于“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以及“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如何”的有关劳动仲裁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相信在生活中,不少人都听说过“谁主张谁举证”,它不仅是民法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也同样适用于劳动纠纷。但对很多劳动者来说,自己举证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遇到劳动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工伤待遇劳动仲裁裁决书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3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08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待遇劳动仲裁裁决书
一键咨询
  • 166****5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4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3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78****14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54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288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仲裁等待裁决书多久
49浏览 2025-03-02
养老保险待遇能仲裁吗
养老保险无疑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更是社会保险五层次中的关键一环。其核心理念在于,当劳动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通过经济补偿、物资援助和服务等方式,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这不仅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回馈,也是社会对他们晚年生活的有力保障。
39浏览 2024-05-03
工伤待遇是否仲裁前置
17浏览 2025-05-23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交通事故后工伤待遇仲裁裁决书是怎么样的,朋友在一个工地上班,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交通事故后工伤待遇仲裁裁决书是怎么样的,下面供你参考,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已经获得第三人的民事伤害赔偿后,受害人还可享受工伤补偿。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不是同一民事责任的竞合,不能要求受害人只能择一请求赔偿。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印发洛阳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基本案情 ????原告诉称: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工伤待遇239213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资11408元(9个月零6天×1240元/月)、工伤医疗待遇75244元、护理费20496.2元、伙食补助费2760元、营养费89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640元(11个月×1240元/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1632元(10个月×3163.2元/月)、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82243元(26个月×3163.2元/月)、鉴定费9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偃师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适用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对此案予以仲裁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与工伤保险待遇之间没有差额部分,被告不应二次赔偿,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周洪军于2002年4月1日到被告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任清扫工,月工资1200元,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告偃师市城市管理局没有为周洪军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11月22日13时左右,原告周洪军接被告偃师市城市管理局通知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路段清除杂草,当周洪军骑自行车行至310国道 716KM+656M处时,被臧世琦驾驶的车主为李东锋的豫C3C712号轻型自卸货车撞伤。经偃师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臧世琦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周洪军负该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周洪军被送到偃师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 1、重度颅脑损伤, 2、应激性溃疡出血。住院治疗71天,陪护二人,住院费59063.62元,门诊费1430.7元。2013年4月9日,原告周洪军再次被送到偃师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8天,陪护二人,住院费24720.07元。2013年6月4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洪军所受损伤为工伤。2013年8月28日,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周洪军为伤残捌级。 ????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周洪军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3年12月6日作出(2013)偃民六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周洪军120070元。 2、车主李东锋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原告周洪军1200975.13元(已扣除垫付的医疗费28000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正在执行中。 ????2013年10月30日,周洪军向偃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1、依法解除周洪军与偃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偃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偃师市城市管理局)支付周洪军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14年4月2日,偃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偃劳人仲裁字(2013)第502号仲裁裁决书,该仲裁委员会认为: 一、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的,做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依法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无需对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认定。 二、周洪军所受损伤主要由第三人造成,其在提请仲裁前,已先行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请了民事赔偿。依据《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公派职工在境外未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的工伤,或者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先取得民事伤害赔偿。获得民事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待遇的,根据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统筹,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周洪军申请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偃师市人民法院已判决,且不低于工伤赔付标准,故不予支持。对于周洪军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偃师市人民法院判决的误工费11320元,已超出工伤待遇的数额,故不予支持。 三、关于周洪军申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共计72252.65元,而偃师市人民法院判决的伤残赔偿金为163540.96元,不存在补差的情形,故不予支持。 四、关于周洪军申请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予以驳回。故裁决如下:对周洪军的仲裁请求不予以支持。原告周洪军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
1k浏览
工伤待遇能否申请仲裁
因为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能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18浏览 2025-02-18
朋友因公受伤,但是对于补偿不满意,想申请仲裁,请问一下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书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书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出生,住所地镇江市滨江花城××××××××。 委托代理人×××,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钢结构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钢结构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于2014年6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指派仲裁员胡建文独任审理。本案于2014年8月21日公开开庭,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本案的仲裁活动。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2012年1月30日进入被申请人单位从事船体打磨工作,工资为3600元/月,工作期间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但均在被申请人处保管,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2月以后申请人工资调整为3915元/月。2013年10月24日申请人完成工作后从梯子上滑落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被申请人至今未给予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2014年6月30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 一、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支付医疗费253元、交通费70元、护理费716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740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3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81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547元,扣除被申请人已经支付的4000元后合计136488元; 三、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830元; 四、补缴2012年1月 30日至2014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为支持诉称,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据: 证据 1、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申请人是工伤。 证据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证明申请人伤残等级为九级。 证据 3、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证明2014年2月24日原淮安市天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居伟佳为申请人申报工伤并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 证据 4、医疗费发票,证明申请人后续治疗时花费了253元。 证据 5、诊疗证明、诊疗报告单、病历,证明申请人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并休息1至1.5个月,但因被申请人拒绝支付医药费迫使申请人出院在家卧床休息。申请人在后续的门诊复查时医生均建议休息。 证据 6、工商登记查询表,证明2014年4月22日,淮安市某公司更名为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梁某。 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被申请人主张因未收到证据 1、证据2故对其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3中所盖公章系伪造,对其他证据予以认可,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就申请人工伤认定方面的异议向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且予以受理的证据,故本委对被申请人就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至证据3的质证意见不予采信,并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定。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2013年10月8号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280元/月,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试用期不合格口头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至今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所以该决定书并未生效,被申请人保留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是从高1.7米的梯子滑下来的,不会导致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申请人显然是旧伤复发,对此被申请人要求对是否是旧伤复发进行鉴定。综上,请仲裁委驳回申请人的各项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一份,证明现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居洪美。对该证据申请人无异议,本委予以认定。 根据以上证据认定,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委查明:被申请人单位原名淮安市天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变更为现名淮安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4日申请人工作结束后从梯子上滑落受伤,被诊断为腰部外伤、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2014年2月27日被认定为工伤,2014年5月14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申请人受伤后没有住院治疗,只在门诊进行输液和CT检查,除2014年2月21日的253元医疗费用以外,其余医疗费已由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受伤后支付过4000元给申请人。 对于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本委作如下认定: 关于停工留薪期,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4月4日期间,申请人因在被申请处发生的事故伤害先后五次到医院就诊治疗,其所提供的病历及就诊疗证明中均有医生的建休医嘱,本委酌情认定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对于入职时间,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实各自的主张,根据举证规则的规定,占有优势地位的被申请人应当负有更大的举证责任,在其未举证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故本委推定申请人主张的入职时间成立,为2012年1月30日。 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问题,双方均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具体时间,结合申请人的治疗情况、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及继续工作情况,并鉴于双方均无维续劳动关系意愿,因申请人主张是自己于2014年6月30日书面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故本委认定该时间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此时镇江市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9元/月,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3.8岁。 对于工资标准问题,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未能对申请人的工资数额进行举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人的工资可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而申请人主张3915元/月的工资标准低于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故本委予以认可。 本委认为: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申请人为九级伤残,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金额为35235元(3915元/月×9个月)。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劳动关系解除时镇江市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申请人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0.4个月的镇江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具体数额为42547元[(73.8-47)年×3969元/月×0.4月/年]。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时申请人的年龄及伤残等级按6个月镇江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数额为23814元(3969元/月amp;times;6个月)。申请人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于法有据,本委予以支持。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为23490元(3915元/月×6个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确认有253元医疗费未支付,本委对申请人要求支付253元医疗费的请求予以支持。申请人受伤后未住院治疗且未能提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相关证据,同时也未提供交通费相关证据,本委对其要求支付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请求不予支持。申请人所主张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因其未提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的证据,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情形,对于该请求本委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定的基数和比例共同缴纳申请人2012年1月30日至2014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本案经调解无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钢结构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3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54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814元、医疗费253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3490元,扣除已经支付的4000元,以上工伤待遇合计为121339元。 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钢结构公司及×××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定的基数和比例共同缴纳×××2012年1月30日至2014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对×××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gt;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42浏览
工伤待遇一定要仲裁吗
14浏览 2025-04-01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1****1917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7****8739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53****2518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