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仅规定
法人代表是由
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具体人名。因此董事长或经理人变了,自然
法人代表变更。故章程无需变更。 根据《
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
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