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对合作社没有
工资补贴,劳动局属于
劳动纠纷归口部门,和合作社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存在工资补贴的说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
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法律、
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