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年好! 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府发〔2017〕7号)《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涵盖的营业用房及“住改非”房屋(将具有合法建房手续的临街住宅房屋,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后作为店面使用,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持续营业至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超过1年以上的房屋)认定的营业用房评估价格参照《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和评估技术细则》(2017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扣除40%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评估补偿。 我家房屋占地90平方 房屋总面积600平 1~2层为营业240平 ,3~5层为住宅360平,现要对我家营业房征收,这40%土地出让金应如何扣除?是按照营业用房的评估价值扣除40%吗?还是按照营业用房面积分摊的基础地价的40%扣除?还是其他方法扣除?
[律师回复] 您好,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准则,原则上按公布准则进行赔偿,但有时公布的准则极低甚至不公布赔偿准则。如不公布赔偿准则,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限定,土地的赔偿加上安置赔偿费之和通常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量,全国平均每亩地大体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另外计量。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准则计量出来的赔偿准则也不能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赔偿准则过低,肯定不要签订任何赔偿协议,能够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流程争夺提高赔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事项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限定的复议或诉讼流程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商量的方式,争夺提高赔偿准则。请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