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职工
年休假条件的
工龄,是不同单位累计工作年限。但是,新进员工当年年休假,按照当年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天数折算。r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r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
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r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r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