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说的是老生常谈的
诉讼时效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其次还有就是未写明借款事由的
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最后要注意的就是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
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
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
驳回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哪种借条无效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