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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 网络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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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4

(1) 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


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


(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


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声誉。


(3) 侵犯网页著作权的行为:抄袭和淡化


网页是网站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的基本要素,因此各网站都对网页的设计和组合投入巨资,进行精心设计和编排,吸引更高的点击率,从而争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有些网站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采用“拿来主义”,随意在网络上复制其它网站的网页,经过改头换面后变成自己的劳动成果,有的甚至甚至整个网站“克隆”过来,严重侵害了被抄袭者的经济利益。


(4) 侵犯内容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传播和复制


网络经济俗称“眼球经济”,要获取商业机会,前提就是要吸引网民的注意力,而要确保这一点,丰富、全面、独特和大量的信息内容,是必不可少的。有些网站,擅自将他人的版权作品上载,供网民浏览,导致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的最终确立;有些网站,径直抄袭其它网站的数字化作品内容.


(5) 以链接为手段的行为:深层链接和加框链接


每个网站都有自己预先设定的浏览顺序,网民一般首先从首页开始,点击链接逐页寻找和观看内容。网站一般都是在每一页上设置不同的广告内容,网民逐页观看内容的过程,在网站看来就是一个不断发布广告吸引网民注意力、争取商业机会的过程。 深层链接,指直接从自己的网页上设置链接,直接链接到其它网站的某个特定网页上。当网民点击这个链接时,就直接离开了这个网站,跳到了别的网站上某个特定网页,中间略过了进入被链接网站的一系列过程。这种行为虽然方便了网民,但无疑是对被链接网站的商业机会的剥夺。更重要的是,由于被链接网页内容都是由被链接网站自行更新的,而链接者毋需投入人力物力更新内容,只需在其网站上做一个简单的标记,就可以将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明显是对其他人劳动成果的非法占有。


深层链接还有一个变种,就是“加框链接”(又称镶边链接),它将网页分割成不同的区间,每一个区间都可以呈现不同的信息数据内容。此种技术可以将他人网站的信息数据呈现在自己的网页某一视框中,而该网站的其它内容仍然存在,使用者进入运用加框链接的网站,并以加框链接到他人网站的内容时,屏幕上显现的网址不是被链接的网站地址,而仍然为使用了加框链接技术的网站地址。 (6)埋设关键词的行为:争夺注意力


网络上的信息浩如烟海,网民们要快捷、准确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就必须依靠搜索引擎。网络上有很多供人使用的搜索引擎,它们的工作原理是:依据网民敲入“关键词”在网络上搜寻含有特定“关键词”的网页,例如:我键入“中国”和“法律”两个关键词,则搜索引擎就会在网络上搜寻同时含有“中国”和“法律”两个关键词在内的网页,然后将搜索结果显示在网民的屏幕上。有些搜索引擎甚至会将含有更多关键词的网页排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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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3、侵犯网页著作权的行为:抄袭和淡化。4、侵犯内容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传播和复制。5、以链接为手段的行为:深层链接和加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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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澄迈房产纠纷律师:如何处理产权争议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涉及到房屋性质、使用、交易、租赁、典当、抵押等方面产生的纠纷,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房屋修缮、装饰、设计、附作物品的归属权争议,当事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房屋应作为诉讼标的物。
其次,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赔偿、安置方式等问题产生纠纷,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共识,则由批准该拆迁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如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单位内部建设房屋、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这属于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
对于员工对分房方案存在疑虑,或者单位分房政策不公正引发的纠纷,并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而应当由本单位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处理。
另外,如果单位已经按照分房合同将住房使用权分配给了员工,但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者受到单位解雇时,单位依据合同规定要求收回公有住房使用权,由此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由于有关部门在审批建筑物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他人通风、采光受阻,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当事人既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寻求解决途径,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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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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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竞争性磋商公示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要求规定如下:
发布期限不得低于10个自然日。
同时,磋商文件的售卖价格应遵循补足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来确定,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标。
此外,也不应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设定磋商文件售卖价格的主要依据。
自磋商文件正式发布之日起直至供应商提交其首份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止,需至少向公众公布10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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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当地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有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充分彰显其重要性。
如果未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那么进行刑事审判时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产生;
刑事律师指的是专注于处理各类刑事诉讼事宜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在任何一起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都可以依据自身对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其他关键性证据材料的深入理解,依法、专业地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从而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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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市场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因此,一个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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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员工家属与单位正常业务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虽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若满足如下特定情况,则可认为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首先,用人单位以及求职者须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资格。
其次,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设立并实施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调配,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具有薪酬回报的工作任务。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必须构成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四,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
(一)、
(三)、
(四)项凭证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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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采用假冒或仿冒商品名称、包装等混淆行为引人误会商品与他人存在联系;2、采用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3、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4、采用盗窃、贿赂、披露等行为获取商业秘密;5、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金超过5万元或其他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6、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信誉、声誉行为;7、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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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正确处理办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的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几点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若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迟交房,则其有权利减轻甚至完全免除相关责任,但是必须及时告知购房者这一情况,并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向他们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来免除自己的责任,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商所提出的免责条款进行质疑和反对,使之无效化;
再者,如果开发商是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延期交房,那么购房者有权依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向开发商索取因逾期交房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
最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购房者的赔偿诉求,那么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否则购房者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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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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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抑郁症无法正常实习能办理延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患有抑郁症的患者而言,依据其具体状况,确实有可能获得适当的休假安排。
通常来说,这个假期的时长为两周左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应由医生依据具体病情,建立全面而详实的病历档案,并出具相应的疾病诊断及休假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各有差异,具体情况还需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要求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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