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从上述规定看,撤回
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不再追究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但“两高”关于
刑诉法的司法解释中有这方面的规定最近某地检察院移送起诉谭某
徇私枉法一案,经
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有部分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在法院判决前,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
补充侦查决定,但法院裁定不准许撤回,可以要求撤回起诉。”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并以原有
证据对此案作了
无罪判决?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王庆云王庆云同志。请问:法院这种做法有无法律依据,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
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修改前的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
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有关“撤回起诉”的规定被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