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者中止
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开具证明,十五日办理档案、
社保的转移手续,违犯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
申诉控告,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