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透支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透支额度或透支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拒不归还的行为。 2.据你所述,银行尚未向你催收款项,如果银行已经向你催收款项,则自催收之日起3个月不归还的,视为拒不归还。 3.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指拒不归还的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4.建议你尽早归还款项,在公安机关
立案后法院宣判前归还全部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数额不构成巨大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