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各位
律师的解答。我想进一步确认一下,我认为这这件事中我有如下过失 1.
伪造了
单身证明 2. 贷款所得并未用于房屋买卖 请问我是否构成
骗取银行贷款罪,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惩罚?银行会不会
起诉我。我也正在努力
提前还款,可是最快也要到年底才能还清(我的贷款是20年的)。如果这中间银行查清了全部事实,会起诉我吗? 另外,最近两个月银行的客服部人员多次打电话到我公司和手机,向我征询当初提供的贷款资料真实性,我是否该如实回答?对方的语言具有一定的威胁性,请问我是否可以拒接对方电话? ================================================= 谢谢诸位律师。我的意思是我用
虚假的单身证明向银行申请了
二手房贷款来购买我先生的房子,并且成功了,但实际上我们没有真正实施买卖,而是做的
房屋过户。请问这样构成骗取银行贷款罪吗?银行会不会起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