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刑事诉讼法》关于
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
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
申诉。对于省高院作出的
终审判决,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
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
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以上是对终审裁定可以申诉吗的相关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