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之中有许多个性特点,如犯罪主体与犯罪行为等方面有其突出的特殊性。 宏观决策: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权衡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之间的策略关系,以损害最小化为原则整合辩护
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互动关系 刑事辩护业务中的具体案件,首先需要确定的策略问题,就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以及辩护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如此。 具体而言,下列三类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进行无罪辩护: 一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无罪辩护 二是
证据不足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进行无罪辩护。 三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辩护律师应进行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