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资保险还在正常发放缴纳,1:还可以主张领取原破产公司的补偿金吗,2:如果有补偿金,是从宣告破产之日算工龄?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你仍在该单位领薪缴保,不影响你依法主张此前劳动关系对应的经济补偿金,但能拿多少要看你与这家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关于第一个问题,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保以及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都属于破产债权,要在破产清算中向管理人申报,由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并不是公司一破产就不用给了。关于第二个问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你实际入职、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连续计算,宣告破产之日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时点,补偿金按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你的连续工作年限来算,并不是从宣告破产那天才开始算工龄。建议你尽快核对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向破产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并保留回执。若对补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在债权确认程序中提出。每个人的参保和任职情况不同,最终数额以管理人核定的债权表为准,建议把材料备齐后及时申报。